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和档案的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体改委、经贸委、国资局《关于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档案是企业全部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宝贵财富,是企业资产的依据和凭证。企业档案对于今后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凭证作用。因此,在企业兼并、破产、出售、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及实行承包、租赁等其他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做好档案处置工作十分重要。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属企业资产与产权均在发生着不同情况的变动。有的已经完成了改制(或破产)工作,有的正在进行或即将着手进行企业的改制(或破产)等相关工作。但是目前我市已进行的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一是各有关企业未把档案处置工作纳入到企业改制或破产的整体工作中同步进行,造成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管理不善,有的档案被盗,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