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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4
【实施日期】 2006-0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94号)转发给你们,并请你们转发至辖区内的每一所中小学校,要求各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  附件: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5]94号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
  中小学校交通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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