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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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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政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15
【实施日期】 2006-0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营以上有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规范运行,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控制指标

  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构成,绝对指标为主,相对指标为辅。

  绝对指标为:

  1、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三项合计)

  2、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包括:

  (1)煤矿企业死亡人数;

  (2)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人数;

  (3)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

  (4)烟花爆竹死亡人数;

  (5)建筑业死亡人数;

  (6)特种设备死亡人数

  3、道路交通死亡人数

  4、火灾死亡人数

  5、农业机械死亡人数

  6、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

  相对指标为:

  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3、亿元GDP死亡率

  4、10万人死亡率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两部分。控制指标由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构成,以绝对指标为主,相对指标为辅。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绝对指标为: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三项合计)

  (2)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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