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淮府办[2006]4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淮南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是指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