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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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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财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为了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范财政检查行为,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财政检查,我局制定了《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大连市财政局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效率,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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