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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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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潭政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大中型企业:
  《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

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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