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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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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环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环发[2006]2号)
 


各盟市环保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环保局:
  现将200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

200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6年是全面实施 “十一五” 环境保护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揽环保工作的全局,在发展中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贯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监管并重的基本方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在发展中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实施和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我区环境和区位特点,要加强战略性环境政策的研究,加强环境与发展政策的研究,加强前瞻性环境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积极寻求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要建立和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年初完成全区战略环评,有计划地搞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环评工作,把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的重点工程纳入各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积极组织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宣传、教育、新闻单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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