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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名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名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名牌战略实施意见》已经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大理州名牌战略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州名牌产品的发展,提高我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实现全州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实施名牌战略,是实现我州从“工业兴州”迈向“工业强州”战略目标的需要,是推动我州质量振兴工程的重要措施。实施名牌战略,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有利于提高我州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实施名牌战略,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的原则。政府通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引导社会有效资源流向支柱产业、行业龙头、重点产品的名优品牌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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