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息产业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