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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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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黑政发〔2006〕2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粮食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制约粮食加工业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力争用2至3年时间,基本改变我省大量原粮出省的局面”的战略决策,使全省上下形成共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粮食产业发展,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粮食加工业的发展要坚持以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集群为重点,全面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把我省由粮食生产大省发展成为粮食加工大省,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改变我省大量原粮出省的局面,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城乡居民就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发展目标。2007年,全省粮食加工量达到常年产量的90%左右,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利税50亿元,就业25万人,带动相关产业创收22亿元;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销售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15%。到2010年粮食加工量达到常年产量的95%左右,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利税70亿元,就业30万人,带动相关产业创收30亿元;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销售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20%。

二、粮食加工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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