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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局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局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6〕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文化局制订的《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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