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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中国-欧盟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中国-欧盟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中国-欧盟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2006中国-欧盟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2006中国-欧盟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
  EU-China Partenariat2006。
  二、时间:2006年11月9-10日。
  三、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四、规模:欧盟代表约700人(欧盟总部、欧盟驻华使团、中国欧盟商会官员,欧盟25个成员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欧盟25个成员国工商会联络员,欧盟400家企业代表等);中方代表约1300人(国家部委、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领导,500家国内企业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参会嘉宾共计约2000人。
  五、组织机构:
  (一)批准单位:国务院。
  (二)主办单位:欧盟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四)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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