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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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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

青政发〔2006〕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2006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要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  一、解决库区移民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作为该项目实施的第一年,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造人畜饮水项目61个,硬化维修道路42公里,新建桥涵15座,疏挖排水沟40公里,改造危旧房33间,改造电力线路1.5公里,改造小区1000平方米等。
  (二)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医疗点41处、老年活动中心44处、计生室38个、文化活动室3个、幼儿园43处、环卫设施200处,新建、改造村两委办公场所136处,改建校舍6处,安装有线电视915户。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益职业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1800余人,农村新型医疗补助141574人次。
  (四)生产发展项目。建高效大棚21个、养殖场所3个、小市场3个,改造生产路3.6公里,种植经济林与果林16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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