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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代理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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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象政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代理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代理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代理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

  根据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将设置综合代理窗口,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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