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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适用文书种类及格式》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财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6
【实施日期】 2006-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适用文书种类及格式》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为了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规范和统一全市财政监督系统执法行为和手续,我局制定了《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适用文书种类及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若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大连市财政局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适用文书种类及格式
 
  一、文书种类及名称
  (一)告知类文书
  财政部门用以向相关单位告知财政检查相关事宜的文书。具体分为财政检查通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查询银行存款通知书、案件移送通知书等。
  (二)工作纪录
  财政部门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工作事项书面纪录。具体分为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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