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川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字〔200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指峰、云岭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遂川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遂川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合法执法、合理执法,权责一致、公正为本、兼顾效率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实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定行政执法权限和法定职责,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分解、细化,并分别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实现法定职责和执法岗位的有机结合,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行政执法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若干意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的要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 (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梳理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 梳理的执法依据的范围包括各行政执法机关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考虑部门“三定”方案对执法职责的规定。梳理执法行为可分为行政许可(含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含行政征用)、行政确认(含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不含行政仲裁)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八大类。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规划、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一并归入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类。每一执法行为种类后列明执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