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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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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3)48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快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成都,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力度,将发展农村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分级负责、分区管理、定点支援、突出重点,建立长效卫生支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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