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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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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铜署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烤烟生产县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

  《关于加强全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全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烟叶生产基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解决好我区烤烟生产长期以来单产低、质量不高、效益不好、规模不稳的问题,以及确保烤烟生产的持续、稳定、协调和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烤烟生产的实际,就烟叶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产烟县认真贯彻执行。   

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科学论证、制定规划、编制预算、筹集资金、搞好试点、规范运作、加强监管、确保效益”的指导思想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规范建设、业主自愿、合同管理、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建管并重、长久运行”的建设原则,与基本烟地的规划保护及当地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确保建设一处、成功一处、见效一处。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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