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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大连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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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财建[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大连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现将《大连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大连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下同)审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印发 关于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大财建[2005]529号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大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全部非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性资金占工程总投资20%以上的经营性建设项目。除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以外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在招投标时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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