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州国税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国税发[2006]12号)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