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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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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函〔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自府函〔200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2006年1月3日,农业部已确认我省达州市大竹县杨家镇六堰村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迅速控制疫情,全力抓好防控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6)1号),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目前,我省仍处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高发期,在我市发生疫情的潜在可能仍然存在,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继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全市清洁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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