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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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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阳府办函〔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两年来,在我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努力下,全市共征收摩托车养路费约1.02亿元,利用摩托车养路费先后建成S282线尖岗至月亮湾段二级公路、蒲牌至新圩二级公路、织篢大桥、三北线二级公路、北惯大桥、北环中桥、岗列至对岸渔港二级公路等地方公路,建设里程达313.9公里,为改善我市的交通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近年来我市部分车主拖欠、逃漏、拒缴、抗缴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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