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度发购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市电力公司、煤团集团公司,有关发电企业、重点煤矿,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结合《重庆市2005年度发购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完成情况,考虑到电源点建设进度,现将《重庆市2006年度发购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印发你们,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2006年,我市电力供需紧张矛盾未得到根本缓解,在市外购电作为补充的基础上,市内电厂按计划完成发电量对确保全市电力供应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市电力公司和有关供电企业要按照预期的购电量目标,认真组织好外购电工作;发电企业要按照安排的发电量目标,加强机组运行管理,保证机组正常运行;市电力调度通讯中心要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切实组织好电力调度工作。同时,今年我市电煤供需形势也不容乐观,煤炭生产企业要根据主力燃煤电厂发电量目标,落实电煤供应指标,认真组织生产,完成电煤供应任务,并确保电煤质量。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附: 重庆市2006年度发购电量预期调控目标 计量单位:万千瓦时 ┌───┬─────────┬────┬────┬────┬──────┬───────┐ │ 序号 │ 名 称 │05年目标│05年完成│06年目标│06比05完±% │ 备 注 │ ├───┼─────────┼────┼────┼────┼──────┼───────┤ │ 1 │全市发购电量合计 │3335270 │3416452 │3801000 │ 11.2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