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创建办关于开展小街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四城同创”工作开展以来,城区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一些影响城市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一些小街巷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群众意见很大,已严重影响我市的整体形象。为深入推进“四城同创”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元月份开始,对小街巷的市容环境进行集中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小街巷环境的“净化、美化、绿化、畅通”为目标,全面发动,全民动手,切实改变小街巷的现状,着力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清理积存垃圾,完善环卫设施,健全保洁队伍。 (二)市容秩序整治:杜绝出店经营、落地广告、乱设摊点、乱堆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沿街单位落实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 (三)街巷容貌整治:拆除违章建(构)筑物,对残墙断壁进行整修、粉刷,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字号的设置。 (四)市政道路及设施整治:整修干道、人行道、排水管网、路灯。 (五)园林绿化整治:道路绿化建设及管护。 三、整治范围 三环路以内。 四、考核责任单位 (一)各区和办事处: 1.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街巷容貌的整治。 2.道路路面、排水管网、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整修。 3.园林建设和管理。 (二)包挂街巷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包挂街巷的分工,参予、协助、指导、督促街道办事处做好街巷整治工作。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和整治标准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指导、督促街道办事处做好街巷整治工作。 五、整治标准和评分办法 整治的总体标准是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的创建标准。具体标准和扣分办法如下: (一)各区和办事处: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20分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1.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总计100分。 (1)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包质量良好。做到定人、定时普扫和巡回保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明显纸屑、塑料袋、落叶等漂浮物。 标准分10分。没有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