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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启用2006版行政执法证和开展200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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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  
【发文字号】 辽政法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8
【实施日期】 2006-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启用2006版行政执法证和开展200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
辽政法发[2006]3号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自2006年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制式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2006版执法证)。2006版执法证统一使用深蓝色封皮,竖向开启,封面横向凹印“行政执法证,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内页套印“行政执法证”荧光防伪字样,内页使用中英对照文字注明身份和用途。为做好核发2006版执法证和旧版执法证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因录用、交流等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现领用行政执法证但超过使用期限的行政执法人员需核发、换发行政执法证的,一律启用2006版执法证。旧版执法证仍在使用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但必须参加发证机关组织的年度审验。
  二、关于2006年度审验工作安排
  (一)审验时间
  2006年2月6日至4月30日,开展200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2006年2月28日前,请各市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或系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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