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 (绵府发[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近几年,我市消防工作成效明显,火灾形势相对平稳,消防抢险救援体系初步建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严重滞后,随时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不适应建设和谐社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建设平安绵阳,构建和谐绵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消防抢险救援体系 要加强火灾和其他事故灾害的生命救助、生命线工程、化学事故、暴力恐怖消防救援、民事救助等6类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完善以消防部队为主力的消防抢险救援社会联动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联动和处置能力。2年内全市要完善以消防站为基础、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力的消防抢险救援体系,依托社会资源建设城市消防监控系统。市、县成立政府领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消防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方面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消防专家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重大消防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健全完善跨区域、跨系统的消防抢险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二、建设城镇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将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订、同步实施。全市2007年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并落实到各年度按规定实施,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把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分别纳入市政规划建设和建筑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和验收使用。三是切实保障消防供水。全市城镇要完成555个市政政消火栓欠账建设任务(详见附件)。新建、扩建街道同步建设,不欠新账。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城镇建筑密集地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的棚户区、古建筑较多地区的市政消火栓2006年应达到国家标准。四是加强消防站建设,2006年建成经开区消防站、江油二站。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为了便于业务指导,政府专职队统一由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管理,县(市)公安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业务指导,以加强日常灭火救援训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要求,结合绵阳实际,北川、平武、梓潼、盐亭、安县等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每队应不少于16人、2台消防车,所需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采取社会招聘、地方政府出资代征等多渠道弥补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地方、企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重点加强城市社区、企业、乡镇政府专职、企业专职、消防保安、民办消防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建制镇应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全市公安消防必须按要求配齐消防车辆、侦检、救生、洗消、破拆、输转、照明、堵漏等特勤器材装备(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