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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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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8
【实施日期】 2006-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紧急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8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要求,千方百计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积极稳妥地推进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全面做好就业和再就业、“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等工作,保证了社会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2006年,随着就业再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资金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为切实安排好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预算,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财力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投入
  2006年,我省劳动力供求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社保试点并轨后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就业状态很不稳定,巩固和稳定灵活就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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