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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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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1-18
【实施日期】 2006-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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