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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潘村洼花园湖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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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8
【实施日期】 2006-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潘村洼花园湖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6]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明光市潘村洼、花园湖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紧实施。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明光市潘村洼、花园湖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淮河流域潘村洼、花园湖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本次移民建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实行国家补助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确保做到迁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促进行蓄洪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本次移民建房的工作原则是:因地制宜,尊重意愿,兑现政策,自主建房。根据我市各地的具体情况,将自主外迁和集中安置相结合,将移民安置与村镇建设相结合,确保行蓄洪区内所有同意迁建的群众迁移到不受洪水威胁的地区。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市政府成立潘村洼、花园湖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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