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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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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滨政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06年林业生产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2006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于打好相持阶段林业建设的攻坚战,实现新时期滨州林业的大突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根据我市制定的“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按照实施林业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要求,现就2006年林业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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