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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物价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机监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价联字[2005]94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物价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机监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黑价联字[200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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