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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6年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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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6年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2006年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一月十九日

 

牡丹江市2006年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2006年大项目建设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九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深入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着力抓好园区建设,不断拓宽区域经济合作领域,加快培育立市财源,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不断提升全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为“十一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近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积极鼓励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在努力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着力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整体推进全市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集中主要力量,突出抓好市本级项目和财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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