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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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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全社会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维护社会稳定的难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改革开放,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随着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及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为切实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保护劳动者利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制定了全市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将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年终,市政府将对各地、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  附件:
2006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一)
地区
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人)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4050”人员再就业(人)
其中:劳动部门组织(人)
合计
4.4以内
75000
46000
15000
100000
46000
枣阳市
4.4以内
5100
4200
1475
14740
6700
老河口市
4.4以内
4730
4200
1580
14030
5800
宜城市
4.4以内
4730
3150
1366
14030
5200
南漳县
4.4以内
3205
2000
1155
12260
5800
保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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