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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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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州直各企事业单位:
  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制定的《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指导意见》业经州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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