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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浦政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浦政办发〔200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广大无偿献血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从1999年的25%上升到2005年的100%以上,不仅有力地保障了临床用血的需要,提高了临床用血的血液质量,同时有力地推进了救死扶伤、崇尚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精神文明建设。
 为应对我县自然灾害、重大抢救事件以及血库严重缺血等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护临床用血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都要建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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