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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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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9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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