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元月二十日

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加快实施《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努力实现2006年市政府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目标,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坚同志任组长、副市长王保建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名单如下:
  陈国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懋南 市商务局局长
  向 阳 市农业局局长
  李江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俊峰 市卫生局局长
  张 彪 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 跃 市工商局局长
  杨 帆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