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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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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和行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通知
和行发[2006]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部队,各群众团体: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服务意识,为招商引资提供宽松、便利的环境,促进和田地区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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