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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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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中府〔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山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中府〔2006〕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等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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