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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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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21
【实施日期】 2006-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6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6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加快流通业发展为主线,以增强流通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完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去年增长15%。
  一、努力培育骨干流通企业
  (一)进一步推动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的“三项改造”。一是改造经营设施。引导现有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经营设施档次;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项目重点推进,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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