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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会展活动安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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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1-21
【实施日期】 2006-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会展活动安排的意见
明政办[2006]6号
 
 
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旺人气、搞活流通、激活市场、拉动消费,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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