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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调整济南市东区、西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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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1-22
【实施日期】 2006-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调整济南市东区、西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济政发〔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东区、西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公布如下:
  一、基准地价评价范围
  (一)东区评价范围:东至章丘界,南至狼猫山水库,西至二环东路,北至遥墙机场,面积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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