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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州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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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1-22
【实施日期】 2006-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州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0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05年,我州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我州以教育为主要手段的重点疾病防治长效机制”的精神,实施“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工程”,疾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霍乱连续四年取得了无疫情报告的可喜局面;初步建立了艾滋病“一主导、四参与、六结合”的防治模式;结核病实现了全州100%DOTS覆盖;麻风病通过防治网络的建设和人员培训,病人早期发现能力得到提高;计划免疫探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实际的工作路子;几个重点疾病基本防治知识得到普及,群众的防病治病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为了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最大限度地控制我州重点疾病的流行,提高全州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现提出2006年全州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步建立重点疾病防治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领导。
  艾滋病、霍乱、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重点疾病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和各族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其防治工作是关系全州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大事。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重点疾病督导检查作为日常性工作,做到“一把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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