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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公布我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调控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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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发改收费[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1-20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公布我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调控价的通知
(琼发改收费[2006]85号)
 
 
各市、县物价局,各旅游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价格秩序,遏制旅游星级饭店客房淡季低于成本价竞销,旺季哄抬价格行为,保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制定公布我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调控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调控价为星级饭店客房成本价(见附表一)和我省重点旅游地区的星级饭店客房最高调控价(见附表二)。旅游星级饭店客房调控价格根据我省旅游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承受能力及价格总水平等情况的变化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
  二、对旅游星级饭店客房实行调控价管理,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按公布的价格,尽快调整其经营价格,星级饭店客房淡季不得低于成本价竞销,旺季(含“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不得突破最高限价经营。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按规定的价格执行,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本通知公布的价格自2006年1月2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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