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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实行贵州省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1-23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实行贵州省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实行贵州省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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