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石家庄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环境保护污染监控体系
第二条 环境保护污染监控体系包括环境监测网络系统、环境信息传输网络系统、环境管理指挥系统和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