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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潍坊市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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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1-23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潍坊市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潍坊市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潍坊市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1.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管理考核体系,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监管措施落实,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具体实现以下目标: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生产基地50万亩,畜牧标准化养殖场区100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1万亩水面;所有餐饮业、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生猪产品“瘦肉精”不得检出;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药残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市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在所有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中实施“四制”;组织实施茶叶、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食物中毒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2.抓好“三基”。全面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和基地建设。年内全市各乡镇(街办)全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并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选配1-2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助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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