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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总工会  
【发文字号】 鄂工办[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23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现将《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6年1月23日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责任,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央领导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对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明确了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职责,意义重大而深远,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对工会组织的高度信任和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最近,全国总工会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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