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 2005年10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 [2005]3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这是国务院首次就上市公司工作发布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好《意见》,全面提高我区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关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区上市公司已初具规模,多数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发展健康,成为所在行业的领头羊,对全区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