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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城口县九重山风景名胜区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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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1-23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城口县九重山风景名胜区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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